(六)推行联合验收,促进投资项目早投产、早见效。对需由政府或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的事项,推行联合验收,由市、县政府确定的联合验收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限时完成。对于验收涉及的测量工作,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单项验收。(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省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七)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企业要树立投资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依法依规自觉规范投资行为,严格遵守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项目建设各项标准规范,对承诺事项承担主体责任,不履行承诺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政府监管清单,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检查结果运用奖惩激励机制,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投资建设行为。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整合共享各部门监管信息,实现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合法开工、建设过程合规有序。实行企业投资主体信用联合奖惩,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约束机制,推行信用联合奖惩便捷模式,使诚信企业“一路畅通”、失信企业“寸步难行”。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有效保护企业财产权,激发企业投资动力。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营造亲商重商社会氛围和良好投资环境。(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使命担当,把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作为建设现代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狠抓改革落实,大力吸引人才、技术、资金集聚广东。对需要细化措施的,相关部门要抓紧出台细化措施。牵头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方案确定的改革目标、路径、方向,细化工作节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尽快落地见效。要加强改革成效评估,分析评估实施效果,及时提出调整完善的建议,确保改革措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改革经验复制推广,认真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把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重塑广东营商环境新优势。
附件:1.企业自主决策、政府备案管理事项清单
2.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分类改革清单
3.企业投资项目分类审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