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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01-25 浏览量:

  (九)省水利厅: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改为程序性审查,其中企业投资的机电排灌工程、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工程和小水电站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改为备案。在部分河段试行洪水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

  (十)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由规划部门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时征询文化和旅游部门的意见。

  (十一)省卫生健康委:将公共场所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审批改为程序性审查。

  (十二)省应急管理厅:将消防设计审核及备案中的技术审查,分类整合并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将“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5项整合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项,改为程序性审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十三)省林业局:简化林地审核审批手续,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下放至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实施,扩大下放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范围。

  (十四)省气象局:省级气象主管部门不再保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事项,全部下放至地级以上市气象主管部门实施。

  四、加快推动项目落地便利化

  (一)统一审批标准,实现同一审批事项无差异办理。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标准化管理,严格界定审批事项实施范围,实现同一审批事项同一审批标准。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十统一”要求,省有关部门分别规范业务主管的省市县三级投资审批事项标准和流程,统一事项名称、办事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等,标准清晰,指引明确,解决企业办事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鼓励各市县在省定标准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扩大审批范围、附加条件、延长时限。(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二)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实现投资项目一门受理、一次办理、一站服务、一网监管。结合“数字政府”建设,将“一库一平台”(投资项目库、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为全省投资项目网上储备、网上办理、在线监管、信息共享的统一平台,纵向贯通国家平台和市县平台,横向对接部门业务系统,投资项目全部审批事项在一个平台全程办理,实现100%应用平台、100%系统打通、100%网上申报、100%网上审批。完善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统一归集项目相关审批、监管、建设实施进展等重要信息,实现项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互认。打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投资关联平台,实现大数据管理。牵头部门要建立投资项目帮办代办制、首问负责制,依托“一库一平台”和各级实体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次性告知,畅通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开展大数据精准分析,提供线上线下全流程优质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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