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长
1、主持造价管理科全面工作。依据国家建设工程的各项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等建设程序开展工作。
2、建立和健全科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制定科室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实施目标管理,对各科员执行岗位责任的情况进行考核。
3、负责组织拟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参考价的审核并按相关程序办理报审手续。
4、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变更和校内招标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并按相关程序办理报审手续。
5、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结算的审核等工作并按相关程序办理报审手续。
6、根据国家、地方的合同范本、工程招投标文件及学校有关规定对各类工程合同进行初审并按学校程序办理合同签订工作。
7、按合同约定及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工程的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工程监理费、设备款等款项支付审核工作。
8、配合计划管理科做好设计方案初步审核工作和图纸审查工作。
9、积极探索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办法。
10、加强廉政建设,做好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使基建工作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
11、协调与其他单位和部门的相关工作,完成处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科员
1、服从处的工作安排,完成科长分配的工作任务。
2、依据国家建设工程的各项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等建设程序负责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学校基建工作管理程序、合同条款对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预结算进行审核,办理报审手续。
4、严格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工程项目各项合同的初审,并按照学校合同审批流程,完成合同签订等工作。
5、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技能。
6、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超出职权范围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7、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