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基建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告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监督执纪专项检查工作办法(试行)》(广海大党〔2018〕63号)以及校党委关于对二级单位和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学校党委第二检查组于2020年6月10日至7月10日,对基建处进行检查。
检查组将根据学校党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对基建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专项检查监督。重点是党组织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推动工作落实等五大方面检查内容开展工作,重点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学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的情况;落实处室议事规则,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在基建项目立项、项目报建、项目建设管理、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基建规划、申报专项资金、经费管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决策执行及其廉政风险防控情况;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学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对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专项检查等整改落实情况;联系群众、服务师生,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人员招聘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自身廉政勤政情况以及学校党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检查组在检查期间,将通过列席有关会议、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
检查组不干预被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检查期间,对基建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上述几方面的情况,可以直接向检查组反映,也可以发邮件至jdzj2020_2@163.com。
检查工作联系电话:0759-2383272、18607598288。
校党委第二检查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