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处的领导下负责基建计划管理,负责处的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2、依据校园建设规划和学校年度经费安排,草拟学校基建工作年度目标和基建投资计划。
3、组织编制各校区的校园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办理报批手续。
4、组织编制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5、按法律、法规要求负责基建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招标的组织工作,拟定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和合同。
6、编写工程设计任务书,组织工程项目的设计、勘察和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报批手续。
7、组织对设计方案进行初步审核,审查各阶段设计图纸、文件。
8、处理各类公文和函件;管理处印章;管理校园网基建处网页;管理本处公务用车;负责处内部会议的会务工作。
9、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编制和报送各种基建报表。
10、负责学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